关于推荐第十七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 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候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推荐原则,经基层单位推荐、省总工会党组会议审议,第十七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的候选对象已经确定。为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候选单位(2个)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
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全国职工职业道德标兵个人”候选个人(2名)
李勋春 贵州新绰建筑物清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环卫工人
李远伟 贵州豫能投资有限公司永贵能源矿山救护大队中队长
公示期限:2022年1月12日至1月18日。
反映情况方式: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贵州省总工会反映。反映情况必须用实名,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电话:0851-85967424。
电子邮箱:xjb5989131@163.com。
地址:贵州省总工会宣传教育网络工作部(贵阳市瑞金南路81号)。
贵州省总工会
2022年1月12日